□张洪涛
4月6日下午,一名女子在周口市区八一路大桥上跳河轻生,幸被交警和一名热心市民救出(详见4月7日周口晚报四版《女子跳河轻生 警民联手相救》)。
看到这则新闻,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好端端的一个人为什么会选择跳河轻生?文中虽没说,但不难揣测,无非是生活工作压力过大、情感困扰,也可能是因琐事一时想不开。
但无论是什么原因,笔者认为,即使有天大的事情发生也不能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毕竟,人之所以生存在世上,是要承担各种责任和义务的,选择抛弃生命的办法解决问题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更是不能得到大家原谅的。
生命,是大自然给予人们的恩赐,从呱呱坠地的孩童,到耄耋之年的老者,人的一生在不同的时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生命的意义在各个时期也有着区别。儿童少年时期,生命表现为对父母的依赖,那时候责任是由父母承担的而到了青年、中年、老年时期,则更多的表现为生命个体对家庭的责任,对社会的义务。这就要求人们要珍视自己的生命,要在自己有限的生命历程中完成家庭、社会赋予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很难想象没有责任可承担、没有义务去履行的生命体和人类以外的其他生物有何区别。
但是,笔者在互联网上搜索到的结果是,不顾自己的责任,选择轻生的事件时有发生、屡见不鲜,原因大同小异,无非就是家庭琐事、感情问题、生活压力大等等。而4月7日《信息日报》刊登的一则《寻觅女友未果 他欲跳楼轻生》的消息,更是让人大跌眼镜,其对待生命的态度更是让人不敢苟同,因为寻觅女友未果就选择跳楼,那如果再发生其他大喜大悲之事,他那颗脆弱的心该如何承受?
细细浏览这些轻生事件不难发现当事者心理承受能力差是一个共性。这就启示人们:加强自身修养建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增强应对挫折的能力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悲剧的发生。
“活着就有希望!”面对轻生者不少人发出这样的感慨。尽管生活中存在着种种挫折但我们必须面对“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懂得“如果你爱家人朋友想让他们幸福快乐就必须好好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