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关秋丽
本报讯 4月8日,淮阳县洪某将两面锦旗送到市中级法院,感谢该院在被执行人办理“离婚”手续财产全部转让前夫的情形下,仍为其讨回30万元的借款及利息。据悉,市中级法院针对“假离婚真逃债”执行难题,近期推出“教育与强制”双管齐下措施,成功执结了多起这类案件。
2007年11月,川汇区张某(女)准备在郑州投资经营一家酒店,因资金不足,向好友洪某借款50万元。后来,洪某因急需用钱,便向张某催款,但张某在归还20万元后,以无钱为由拒还剩余款项。无奈之下,洪某将张某起诉到川汇区法院。法院判张某偿还洪某30万元。但在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履行。洪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多次执行均无果。于是,洪某便向市中级法院提起提级执行。
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经多次奔波后查明:张某在郑州经营的酒店早已转让给其前夫,二人也已于两年前办理了离婚手续。张某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人员经多次深入细致地走访调查,发现张某平时仍然参与酒店的实际经营与管理,有假借离婚转移资产逃避执行的嫌疑。于是,执行人员便从教育入手,多次做张某的思想工作,指出法院已掌握其假借离婚转移资产逃避执行的事实依据,以及假借离婚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但张某仍执迷不悟,拒绝配合执行。
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执行人员又发现酒店日常的对外采购、各种费用的支出均由张某处理和支付。执行人员抓住这个证据,对酒店的财产采取了“活查封”(“活查封”就是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但不允许企业转移财产)。在大量证据面前,张某最终将存有30万元存款及利息的存折交给了执行人员。
据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借夫妻假离婚真逃避债务这一执行难题,该院创新出了“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执行方式,即先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说服,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该举措有效地破解了“假离婚真逃债”执行难题,收到良好的执行效果。
据统计,市中级法院近期共受理假离婚转移财产,或以离婚名义将共同财产转移无债务一方逃避执行的案件12起,总标的达100多万元,现已全部执结。
线索提供 玉国 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