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左手一把斧头,右手一把砍柴刀,凭着这两把凶器,一男子10日上午冲进广州中院,将门卫值班室和中院饭堂打砸一通。该起事件中,多名法警被打伤。十余分钟后,在全副武装的法警增援下,该男子被制服,并被越秀区公安分局带走。据悉,该男子是精神分裂患者,疑因对一起刑事案件判决不满而到中院打砸泄恨。
据悉,当天下午,广州中院内部网通报了此事的基本情况,称持刀斧冲进广州中院砍人的男子是精神分裂患者,此前曾有一起案件在白云区法院审理。
据了解,该男子多年前因在水果市场砍伤人,被司法机关鉴定为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尚能辨识自己的部分行为,能负部分刑事责任(如果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将把他送去强制治疗),于是白云区法院在2003年以故意伤害罪对他判处刑罚。
宣判后,他没有上诉,也未向有关部门信访和投诉。有关人士分析,可能是他近期有什么事情不顺心,受到刺激,“如果他之前来过白云法院,我们就会有所防备了”。(南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