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建珍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局获悉,为了加快全市村镇规划编制步伐,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村镇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村镇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制定了村镇规划的保障措施,特别对村镇规划编制资金提出了优惠政策。
部署乡镇总体规划修编、调整
《意见》提出,凡规划期限不到2020年的均要进行修编;已经批准且规划期限到2020年,但规划发展目标、规模和布局等明显不适应发展需要的,规划内容达不到深度要求的,也要进行修编或调整。乡镇总体规划要强化对乡镇域范围的全覆盖,统筹安排村庄居民点、工矿企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提出空间管制的具体措施。
2011年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全市共有行政村4893个,有980个村庄完成了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占任务总数的20%。《意见》提出,今年全面开展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各级重点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全市村庄建设规划要完成40%以上的编制工作。2011年,剩余村庄建设规划要全面完成,基本形成以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为主体的村镇规划成果体系。
每年300万补贴
完成村庄编制的村庄
《意见》提出,县(市)、乡(镇)政府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还要安排城市维护建设税每年的新增部分用于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村镇规划年度工作的落实。村庄规划的费用以县(市)为主,市政府适当扶持,各县(市)每年要安排不少于12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村庄规划的编制。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按时完成的村庄给予补贴。线索提供 何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