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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在学校、幼托机构内一旦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的孩子该怎么办?
答学校、幼托机构一旦发现出现发热、皮疹等不适症状的孩子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做到以下几点
①学校和幼托机构应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皮疹等不适症状的患儿要由疫情报告人作进一步排查一旦怀疑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立即通知患儿家长及时送医院进行诊治。
②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工作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③学校和幼托机构应注意班级的换气通风特别是幼托机构要每日对玩具、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减少间接接触传播的机会。对住校学生及幼儿宿舍的被褥、衣服要放在阳光下曝晒。
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与家长一起教育学生及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重点是饭前便后要洗手同时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在地上摸爬玩耍更不要用家长自己嚼过的食物喂食孩子。
⑤应立即动员家长对患儿进行医院或家庭隔离治疗直至病愈方可返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