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付永奇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运管部门获悉,为确保营运车辆安全运营,我市2009年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开始,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未经年审不得上路。
据介绍,这次审验对象包括所有在我市从事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市运管处负责营运客车(不含城乡客车)、出租车、营运3吨以上普通载货汽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审验工作;其他道路运输车辆由各县、市、区运管所负责审验。
凡属市运管处审验范围的业户可先到车籍地运管所领取审验表,自审后报运管所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带车到市运管处进行年度审验。审验时业户要提供如下证件:审验表、运输证、二级维护备案及提示卡、检测表、车辆维修竣工合格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行车证、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安全明示卡及运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
2008年以前漏审的货车,在各县、市、区运管所补办2008年度审验初审手续后到市运管处补审,由市运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进行处罚,办理补审手续后,再进行2009年年度审验。但是,2008年以前漏审的客运班车不再进行补审,道路运输证作废,需增运力,另行安排。
线索提供 李广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