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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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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彩礼不出嫁
竟还索要“青春费”

  □晚报记者 张猛

  

  本报讯 2008年春节后,项城市牛某经人介绍与女青年韩某相识。之后,男方给了女方6600元彩礼。但在男方提出举行婚礼时,韩某以长期在外打工为由一再推迟。无奈,牛某将韩某告上法庭。对此,韩某不但不同意退还彩礼,还要求牛某赔偿其青春损失费。

  近日,通过法官耐心讲解法律,韩某终将彩礼退还。

  线索提供 牛凌峰 马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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