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作出决定,追授郸城县检察官陈海宏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向陈海宏同志学习。
陈海宏生前任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2009年2月23日,陈海宏因突发脑溢血晕倒在办公桌前,经多方抢救无效,于3月10日凌晨去世,年仅42岁。
省委决定指出,陈海宏同志对党忠诚、服务大局。他从事检察工作24年来,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仅担任县反贪局长期间,就组织指挥查办项目审批、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中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60件64人,其中大案、要案占69%,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陈海宏同志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他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不因人情而动摇、不因金钱而丧志。2007年他在办理少数干部利用机构改革之机弄虚作假案件时,顶住压力、不惧威胁,仅用10天就清查违法编制300多人,并对以权谋私的7人依法进行了查处,为财政节省开支1000余万元。他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总是冲锋在抓捕、审讯、搜查的第一线。2009年春节后,他辗转周口、武汉、郑州等地抓捕犯罪嫌疑人,平均每天休息不足3小时,终因睡眠严重不足、体力极度透支而突发脑溢血病倒在办公桌前。陈海宏同志用他闪光的人生书写了一名检察官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此,省委决定追授陈海宏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向陈海宏同志学习。
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陈海宏同志为榜样,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实现河南发展新跨越、开创中原崛起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线索提供 崔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