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周口/便民
 
 
 
2009年6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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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低保咋申请?

  川汇区刘先生:我属于川汇区城镇户口,想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川汇区民政局城市低保中心主任卞志伟: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资格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申请程序:依据《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川汇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受理低保时,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受理→办事处组织入户调查审核→报民政局审批→张榜公示→社会监督等程序进行。

  发放程序:新申请的低保对象经过入户调查后,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一周后无举报反映者,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保障对象从批准之日起发放低保证和银行存折。

  保障标准:川汇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220元,根据城市低保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情况,补差发放。目前,川汇区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130元。

  晚报记者 郭坤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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