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6月3日电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3日下午通报,继被告人陈旭明、杨周武、陈峰、刘力飚等深圳“9·20”特大火灾7名责任人因职务犯罪一审分别获刑后,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近日对舞王俱乐部实际股东张伟、王静等其他17名涉案人员依法提起公诉。
经有关部门查实,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自2007年9月8日始,在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开业,从事卡拉OK和歌舞娱乐表演等非法经营活动。
2008年9月20日,“舞王”发生火灾,造成44人死亡和4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经有关部门鉴定,消防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健全、装饰材料产生有毒烟气等因素是造成“9·20”火灾发生和重大人员伤亡的部分原因。火灾发生后,张琼、刘红卫、王艳、冉钰平、张健、邱茂军、朱小军、敖平平对舞王俱乐部的会计账簿等有关涉案证据进行藏匿、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