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杜欣
本报讯 因儿子患有精神病,经常打骂家人及村民,为害乡邻,父亲万般无奈之下,含泪将儿子打死在家中。近日,淮阳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5年;对帮忙偷偷埋尸的黄某的侄子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淮阳县黄集乡农民黄某之子艳伟(化名)于1985年患上精神分裂症,发病期间经常打骂其爷奶及父母。黄某曾两次被艳伟殴打致伤住院治疗。不仅如此,艳伟犯病时,还祸害周围百姓及邻居,砸东西、打骂人是家常便饭。最为严重的一次,艳伟无故将本村一村民扎伤,造成肠子流出体外。为此,黄某及妻子经常向别人赔礼道歉,出钱看病、赔偿。
黄某及家人也不断四处求医为艳伟看病治疗,但始终没有治愈。因看病和赔偿,黄某已是家徒四壁。2003年4月27日晚9时左右,艳伟在外面惹事后,又被黄集乡派出所民警送回家中。其80多岁的爷爷(现已病故)看着孙子对黄某讲:艳伟这孩子的疯病咱也治不好了,又管不住他,弄死他算了,咱也没办法啊!说完老泪纵横。黄某深思后含泪拿起身边一根木棍,朝艳伟头部猛击两下,致其当场死亡。随后黄某喊来侄子,趁夜将艳伟的尸体埋到自家责任田内。
去年8月29日,淮阳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案发。被告人黄某和其侄子归案后,当地干部群众向政法机关递交了万人担保书,申明黄某是大义灭亲、为民除害,他们触犯法律是迫不得已、情有可原,请求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从轻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黄某的侄子明知被告人黄某将艳伟杀死而帮助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但考虑到本案的起因及社会效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线索提供 康志健 迟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