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瑞才
本报讯 “张嘴”窨井令人生畏。6月5日、6月10日,本报曾两次报道周口市区窨井“咬人”事件,虽事隔多日,记者发现,这两处窨井依然无有关部门出面整修。为此,市民呼吁相关部门应及时整修无盖窨井,为防止今后出现类似事件,还应加强防盗措施。
“我往市公用事业局打了电话,竟遭到对方一通抢白,说的话让人受不了……”谈及摔伤后的遭遇,刘先生仍有些生气。市区七一西路黄金桥附近原纱厂37号居民楼前有一口窨井,井盖比井口小,陷入地面约有20厘米。6月2日晚,刘先生骑电动车行至此处时被绊倒,于是他给市公用事业局打电话反映这一情况。“接电话的人说,‘给我们打电话有什么用!你先搞清楚了是谁家的,再打电话’。听了这话,任谁都生气。”刘先生说。
无独有偶,市民张广伟骑电动车行至工农南路时同样遭窨井“暗算”摔伤。据其表弟朱先生介绍,张广伟摔伤住院,花了5000多元医药费,由于找不到主管部门,不知如何维权。昨天,记者经过工农南路时,发现那口窨井仍然“张着嘴”,过往行人车辆纷纷避让。“希望相关部门赶快出来及时修补这个窨井,并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以免更多行人受伤。”过往市民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区一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王律师说,窨井频频“咬人”,症结在于管理不到位。城市中常见的窨井从管理和产权上分属于30多家不同的单位。市政所属和管理的有污水井、雨水井和雨水篦子,此外还有煤气、自来水、电力的。还有一些窨井,归属于企业、小区、街道。所以,一旦遇到窨井“咬人”事件,受害者会被这些部门推来推去。王律师建议市民遇到类似事件时,应积极通过法律程序找到窨井的所有者或管理者索赔。“如果市民都自认倒霉,难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这些‘咬人’窨井将不知何时才能‘闭上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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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邀请全市的哥的姐就窨井盖缺失进行监督举报,每举报一起,奖励20元。同时昆明市城管局联合供电、通信、燃气、供水、排水、消防等管理窨井盖的部门及时采取行动,限时修复。
安徽合肥制定管理条例,规定窨井盖一旦丢失,产权单位必须立即补缺,违者或将挨罚。对于找不到产权单位的城市窨井,将一律予以填埋。这一规定有助于产权单位及时补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