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永团
本报讯 6月20日到8月底,全市交警部门集中开展严查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给予顶格处罚。
一段时间以来,群众反映较多的套牌假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问题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全省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决定自6月20日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本次整治以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为重点,集中查处套牌假牌、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盗抢、走私、非法改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期间,每月组织3次全市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市交警支队将组织异地用警、异地互查的办法,确保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各地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群众举报制造套牌车辆、制造假牌假证的窝点以及销售、使用套牌、报废、无牌无证机动车和挪用、伪造、使用假牌假证的人员,经查实的,给予举报群众一定奖励。
线索提供 许素云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