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瑞才
本报讯 继今年5月14日我市首批5家企业获得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资格后,又有4家“废品”公司于昨日喜获退税优惠资格。目前,全市享受退税政策优惠的废品回收企业已达9家。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今年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即由原来的免税改为恢复征收17%的增值税,在2010年以前由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2009年、2010年根据资质审查再分别按70%和50%的比例退给纳税人。
今年5月14日,郸城县永兴再生物资有限公司、扶沟县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已获得我市首批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资格。截止昨日,我市第二批享受退税政策优惠的4家废品回收企业——郸城鑫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扶沟县景林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扶沟县盛发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以及周口浩展塑编印刷有限公司公示期结束,完全符合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资格。
市财政部门提醒,凡是我市符合文件规定销售再生资源的企业,都要及时到财政部门申请销售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