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10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已经开始登记!周口市大庆文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口卫校附属医院)是首诊定点一级医院,凡参保居民每年最高可报销59000元医疗费。
一、城镇居民医保筹集标准
1.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
2.18周岁以上及非学生和儿童的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3.属于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IC卡工本费为7元/张。
二、城镇居民参保享受待遇
1.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9000元。
2.医保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异地转诊(省内和省外):600元。
3.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60%;经批准转诊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
4.凡连续缴费每满3年,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三、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应提供下列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属于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近期免冠照片一张(1寸);
3.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应提供相应证件;属于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居委会认定并签署意见、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审查、街道(乡镇)盖章核定的证明材料。
凡有意参保居民请速到周口市大庆文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口卫校附属医院)医保科登记。
周口市大庆文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口卫校附属医院)
联系电话:8876767 8223500
1359226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