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
左转弯汽车在直行绿灯亮后,如不驶进延长等待区,将面临50元罚款。昨天,记者获悉,《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对外公开征集意见,市民如果有建议,可在7月28日前向法制办提出(7月22日《扬子晚报》)。
草案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刚刚发生在郑州的一起酒后驾驶肇事惨案,一位执法局法制科长竟一次性撞死撞伤11人,造成2死4重伤。酒与人命,对于饮酒后驾驶者来说,可能比世间任何穿肠的消化物都美妙,但对于被撞而死而伤者来说,它就是一把把杀人的屠刀。法律凭什么容许一个手持尖刀的屠夫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呢?
草案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我看这样的规定将会“炸锅”,起码会在经常酒后驾车的主角们中间会“炸锅”,他们会拿出一千万条理由甚至法律的某些空子来为其所用,对这种“不人道”“非人性化”的“草案规定”进行狂轰滥炸,直至这项草案规定对酒后驾驶的处罚“轻描淡写”为止,起码,要取消“终身禁驾”这一条。在酒后驾车者看来,这简直太不人性化了。无非是醉酒肇事后多赔几个钱的问题,花钱买醉驾的自由,这才合情合理合法。
“终身禁驾”究竟是宽了还是严了,正是能否防止酒后驾驶这个问题的焦点所在。
道路交通状况的改善与否,醉驾者的多寡,其实与法律执行中的宽严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宽了,醉酒肇事后赔钱了事,不再进行刑事追责,则马路上就会出现更多的醉驾杀手;严了,则类似的现象就会减少甚至杜绝。而从当下酒后肇事频发现象看来,正说明了法律对醉驾者无原则的宽容。
因此说,对于“终身禁驾”醉酒肇事者这条草案规定,大多数公众希望法律做在前面,莫等到醉酒驾驶者出了人命再去吊销执照、再去“禁驾”,而是在交管部门发现其饮酒驾驶之后即依法采取严厉的“禁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