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美国微软公司和雅虎公司29日宣布达成互联网搜索业务合作协议,雅虎将负责在线广告销售,微软则将获得觊觎已久的互联网用户搜索数据。如果双方最终实现合作,微软将成为仅次于谷歌的第二大互联网搜索巨头。
雅虎让步
微软与雅虎29日宣布这项有效期10年的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雅虎与微软将分享在双方网站上搜索广告产生的收入,而非先前所言微软须事先向雅虎支付费用。雅虎将在合作前5年内保留雅虎网站全部搜索广告销售收入的88%,同时有权销售微软部分网站的搜索广告。
雅虎预计,这项协议将为雅虎带来每年5亿美元经营利润,确保每年节省2亿美元研发支出。
作为回报,雅虎搜索将改用微软6月推出的搜索引擎“必应”(Bing)。美国媒体先前报道,“必应驱动”字样届时可能出现在雅虎网站页面上;雅虎和微软都将采用微软的广告技术,在搜索结果旁边投放相关广告。
“搜索引擎园地”网站编辑沙利文说,这意味着雅虎首席执行官巴茨“基本放弃了搜索业务”。
微软得手
对比雅虎坐拥滚滚财源,微软将获得更具长期价值的财富,即互联网用户在线搜索和消费数据,微软可借助这些数据提升自动排列与搜索结果相关广告的能力。
“如果微软掌控广告技术,那么谁在销售广告无关紧要。”沙利文说,“最终,微软将掌握整个牌局。”
同时,结盟雅虎将使“必应”的市场份额迅速提升至近30%,仅次于谷歌搜索引擎65%的市场份额。
虽然微软在与雅虎的合作中占了便宜,但在巴茨看来,雅虎也不吃亏:既可为打磨发展战略争取更多时间,又可同时开发其他赚钱项目,继续销售搜索广告还可避免大客户被微软揽走。
有望获批
雅虎和微软最终实现合作还须得到美国反垄断机构批准。
美国《商业周刊》认为,雅虎和微软在互联网搜索领域所占市场份额都远远低于谷歌,所以反垄断机构可能为这两家企业结盟放行。广告客户也可能为雅虎与微软合作叫好,因为搜索引擎巨无霸谷歌终于迎来挑战者。(卜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