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建珍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川汇区民政局获悉,截止8月3日,川汇区顺利完成农村低保的分类施保工作,目前,川汇区农村低保对象共6127户、9565人。
据了解,按省市要求,农村低保对象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及生活条件分为三类进行施保。一类对象为重点保障户,主要是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无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全区共有1910人,月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二类对象为长期保障户,主要是家庭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劳动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期内不会有很大变化,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由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全区共有4979人,月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三类对象为短期保障户,主要是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但需要赡养或抚养的人口较多,负担过重的家庭。全区共有2676人,月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川汇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分类施保调查工作中,要求低保工作人员必须逐村逐户逐人调查,各办事处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受理,乡、办组织入户调查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张榜公示7日,社会监督等程序进行阳光操作,有效地杜绝了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从而使农村低保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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