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一官员离岗后
再受贿被判刑
据新华社电 担任工程建设副指挥时为他人谋利,离岗后再收受当时请托人的贿赂10万元,以为这样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浙江省青田县法院7日以受贿罪判处林春成(原青田县温溪镇副镇长兼任金丽温高速公路温溪段政策处理实施小组组长)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赃款人民币10万元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