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卫生部已初步形成调整现行食盐加碘量的意见,方案将于2010年上半年公布。主要内容为:将现行加碘量适当下调,精确度更高,浓度更适宜;如果碘含量仍不适合某些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应由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酌情调整,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这种调整思路重在贯彻“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科学原则。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对高碘地区和某些患甲状腺疾病或其他不宜摄入过多碘的病人供应不加碘食盐。(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