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今年10月1日起将实行。新条例力推5项便民维权措施,其中包括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流动人口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头胎生育服务登记,改变了以往必须在流出地办理生育服务证的规定。
●近日,省教育厅就高中新课改后高考改革方案,向社会公示并征集意见建议。按照新方案,2011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科目仍为“3(语、数、外)+文(理)科综合”,不同的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今后,我省的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都将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市民可以在那里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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