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周口/社会
 
 
 
2009年8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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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检测费却拿不到合格标志
外地车周口审验遭遇“网络尴尬”

  □晚报记者 陈永团

  实习生 赵  倩

  

  本报讯 市民时先生有一辆广州牌照的面包车,他在广州办理了异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准备在周口家门口审验车辆,可交了130元检测费用后却发现,因网络原因,我市目前还不能办理异地审车的业务。截至8月12日,眼看一个月时间过去了,时先生不但没有要回车辆检测费,还耽误了车辆审验时间。  

  时先生说,他有一辆广州牌照的金杯面包车,眼看到了车辆年审时间,图方便他就在广州交警部门办理了异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想在家门口审车。7月16日,时先生来到周口市区黄河路上的周运集团车辆检测中心办理车辆检测业务,缴纳了130元费用。车辆检测合格后,他来到市交警部门准备领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却被告知“由于电脑系统问题,外地车辆在周口目前还不能审车”。

  8月12日下午,周运集团车辆检测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市民只要有异地交警部门的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就可以在周口检测车辆,至于为何拿不到检验合格标志,那就得问交警部门了。这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130元是检测车辆费用,车都检测过了,钱是不可能退了。”对此,时先生表示,如果在周口不能异地审车,检测中心工作人员为何不及时提醒一下呢?现在花了钱又审不成车到底该由谁负责?

  就此问题,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常高峰表示,为防止车辆不来也能检测审验的问题,交警部门于两个月前先后安装了预录入系统和新的号牌识别系统,运行当中,交警部门发现网络系统只识别“豫P”开头的车辆,造成了外地车辆不能在周口审验的事实。常所长表示,他们正在和安装系统的工程师积极协商改进,争取早日让外地车辆也能在周口检测审验。同时他也希望车辆检测部门再遇类似情况,应主动提醒车主。

  

  相关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104号文规定,除大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外,其他车辆均可在异地进行车辆审验。审验程序:机动车所有人提出书面申请,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到市级车管所办理,经市级车管所审批后,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车主带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再到异地办理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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