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
《芝麻光长个不开花 坑苦老农》
□晚报记者 付永奇
本报讯 “我去了三四个单位,都说管不了。这假种子真把我坑苦了!”昨天上午,川汇区陈营村的李老汉又一次来到报社,向记者讲述了他的投诉经历,并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买种子一定要索取发票。
8月19日,63岁的李老汉扛着几株芝麻来到本报采访中心,称在周口市区交通路某种子技术服务站购买的芝麻种子,只长个儿不开花,三分地几乎绝收。他找经销商讨说法,头一次经销商说不是他们卖的,第二次又去,发现人家关了门。对此,记者建议他到相关部门投诉。
昨天上午10时,李老汉再次来到本报,介绍了他投诉无门的经过。李老汉先来到市质监局,接待人员告诉他,质量问题投诉要到市工商局。到市工商局后,工作人员说他应到农业部门找专家查看一下种子是否有问题。到川汇区农林局后,一位姓马的工作人员说,即使种子是假的,有关部门也无法处理,因为李老汉买种子时没有索要购物发票,也没有任何收据。
记者在李老汉拿的种子包装袋上看到,该种子名称为“××芝麻王”,由郑州某种业公司生产,特性是“高产、抗病、耐重茬,含油量高,亩产500斤”,在注意事项第四条内写有“无本单位销售票据不负一切经济责任”。记者按上面的电话和郑州的经销商取得了联系,一位姓文的女士说,这批种子专家检查过,没有问题,如果出现光长个不开花的现象,可能是气候条件不适宜。当记者问能否给予经济赔偿时,她说,种子不是她直接卖出的,而且不能确定是她公司的种子,因此,赔偿的事必须由当地经销商来跟公司交涉。
随后,记者和市消协取得了联系,想请他们帮助李老汉讨个公道。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说,解决此事有两个方法:一是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向种子生产公司所在地郑州市消协投诉,二是想办法找到本地的经销商后,再向当地消协投诉。
李老汉说,他是一个农民,大字不识几个,四处投诉无果,他很伤心。他以自身不幸遭遇提醒农民朋友:良种才能丰收。以后买种子,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店,千万记得要索取发票。
市消协也提醒广大市民,购物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需要退换商品,消费者可以持发票与商家交涉。但在索要发票时一定要提防不法商家的几个花招:发票上不填物品的具体名称,而以一些字母或代码代替;借口当时发票用完,要求几天后再来补开,以避开七日内退货“规定”;故意填错购物日期或品名;发票不盖公章,或发票店名与售货店名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