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手段严惩酒后驾车
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做出了严格规定,除对酒后驾车者本人严加惩处外,还对提供酒水、车辆以及同乘人员实施处罚。对醉酒驾车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1美元约合95日元)以下罚款,并当场吊销驾照,3年内不核发驾照;对醉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也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这一法令对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者惩罚更为严厉,醉酒驾车造成人员死亡的,驾驶员将被当场吊销驾照,且10年内不核发驾照。对于拒绝接受吹气检查的,将被处以3个月以下拘留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
法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也相当严厉,尤其是醉酒驾车导致事故的,如果造成他人重伤,罚款可达3万欧元,并处以3年至10年监禁。如果导致他人死亡,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罚款可升至15万欧元,这还不包括与案件有关的相关民事赔偿。
巴西则推出酒精“零容忍”政策,只要在血液中检测出酒精的司机,均属“严重违章”,将被禁止驾车一年,并处以955雷亚尔(1美元约合1.83雷亚尔)的罚款。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每升0.3克的司机,则将被判处6个月至3年监禁,但初犯者可交纳罚款以免除坐牢。
“鲍勃指定驾驶”活动杜绝酒后驾车
在许多欧盟国家,“鲍勃”可不是无名小卒。这位“名人”来自比利时。在比利时,每当聚会饮酒的时候,人们都会指定一个人当“鲍勃”。这个人在聚会期间不能喝酒,并负责在聚会结束后将喝了酒的朋友一一安全送回家中。
1995年,比利时道路安全研究所发起名为“鲍勃指定驾驶”活动,正式把“鲍勃”作为应对酒驾行为的良方。
自2001年起,欧盟开始在各成员国推介开车不喝酒的“鲍勃”。如今,“鲍勃”已进入欧盟17个成员国。(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