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时办理签证,旅行社该不该赔付?
鹿邑县真源办事处蒋先生:今年4月,我通过旅行社办理出境签证,约定期限去领取时,却被告知当时负责办理签证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交接,没有将我的手续归档,未办理。旅行社是否应赔偿我的损失?
鹿邑县法律援助中心林律师:蒋先生与办理出境签证的旅行社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旅行社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出境签证手续办理完毕并交付蒋先生。根据《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现在旅行社以公安机关未归档为由,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依法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责任。若蒋先生以办理签证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旅行社返还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晚报记者 侯国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