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白光 赵小珂
本报讯 两辆机动车相撞,致使行人李某受伤。因无法讨得赔偿款,李某将两位司机诉至项城市法院。近日,通过法官做工作,二被告赔偿李某3万元。
今年3月5日,张某驾驶的机动车与王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致正常行走的李某受伤住院治疗多日。后来,李某找到张某、王某索要赔偿。张某、王某互相推卸责任,不予赔偿。李某无奈诉至项城市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多次找张某、王某做工作,说服教育。最后,张某、王某认识到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确有责任,赔偿李某各项费用共计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