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2日,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针刺伤害群众和以针刺伤害相威胁劫取他人财物两起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
今年8月28日,依力盘·伊力哈木持注射器扎刺正在买水果的妇女刘某某臀部。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8月29日,木乎塔尔江·吐尔迪与阿曼尼萨古丽·卡迪尔(女),用事先准备好的注射器对一名出租车司机实施威胁,抢得现金710元。吐尔迪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卡迪尔被以抢劫罪判处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