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周口/社会
 
 
 
2009年9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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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北大教授诈骗女大学生
扶沟一农民获刑5年

  □晚报记者 金月全

  

  本报讯 利用有些女大学生急于寻路子、找工作的心理,扶沟男子陈某在多座火车站冒充北京大学教授,趁机骗取和窃取钱财。日前,陈某因盗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现年41岁的陈某系扶沟县某乡农民,曾在2006年、2007年因盗窃、诈骗被判刑和劳教。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陈某利用通晓英语的特长,从去年6月至今年1月期间,曾先后在徐州、济南、三门峡火车站物色女大学生,冒充北大教授,骗取和窃取7名女大学生的钱财,其中实施诈骗3次,骗得人民币6600元,实施盗窃4次,窃得人民币13600元。

  去年8月22日,陈某化名为“欧阳辉”站在徐州火车站售票厅门前,假装用英语打电话,引起了准备购买车票的女大学生江某的注意。怀揣外语书籍的陈某自称是北大教授,并以假教师资格证取得了江某的信任。随后,陈某趁机提出借江某的银行卡转款,并骗取银行卡密码。之后,江某发现银行卡内的800元钱被取走。

  同年10月2日,陈某用同样的伎俩骗取了女大学生章某的信任。他们互留下联系方式后,2人经常联系沟通。当年11月3日陈某以在北京帮章某联系工作、需疏通关系为由,骗取章某4600元后消失。

  接到报案后,民警通过遗留在被害人处的提包、行李箱内的物品展开侦查,从而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今年1月初,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取他人银行卡内现金,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采用隐瞒真相、虚构实施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陈某虽称“出于虚荣冒充北大教授”,但本案中被诈骗的受害人都是出于对他虚假身份的信任,才将钱财交付给他,陈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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