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9月15日电 曾制造冰毒12.36吨、非法牟利3100万元的大毒枭刘招华15日在广州被依法执行死刑。刘招华因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于2007年6月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2008年6月广东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核准了该裁定,并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期间,刘招华纠合郭锐荣(已判刑)等人在福建省福安市用化学合成方式制造毒品安非他明。试制成功后,刘招华与陈文印(已被判无期徒刑)商议买主贩卖;刘招华还把15千克安非他明交由吴晓东(已判刑)存放。2006年7月5日,陈文印从吴晓东处取走5千克安非他明毒品,在与买主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1998年5月间,刘招华与陈炳锡(已被执行死刑)等人商议由刘招华提供制毒技术并负责生产,其他人提供资金,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贩卖牟利。同年5月至6月,刘招华、陈炳锡分别纠合多人,在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镇赤水村的一间手提包加工厂内共同生产毒品甲基苯丙胺约300千克,由陈炳锡等人销售牟利。
1998年9月初,刘招华、陈炳锡密谋采用利润共分的方式在宁夏设立新的制毒工厂。同年10月,刘招华、陈炳锡指使多人把在普宁市制造毒品的机器、设备等租用大货车转移到银川的工厂。从1998年10月至次年10月期间,刘招华指挥多人制造出大量毒品甲基苯丙胺,多次通过飞机和汽车分批运到广州市、普宁市等地交由陈炳锡等人销售牟利。
1999年11月4日,公安机关在广州市广汕公路独立一号仓库查获在银川市制造并运回广州准备用于贩卖而藏匿的毒品白色固体554箱,净重11080千克,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从银川市运到广州市的另一部分毒品甲基苯丙胺,因质量较差,陈炳锡指使他人转运到普宁市加工。同年11月18日,公安机关在普宁查获86包白色粉末状物体,41袋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白色固体,净重1280千克。
1999年10月,刘招华租用货车将银川生产的部分原料、甲基苯丙胺液体及设备运到刘招华在上海购买的厂房。侦查人员在该处查获214桶不明液体及用于制造毒品的设备等。经检验,不明液体分别为甲苯、甲胺、乙醇、甲基苯丙胺混合物等,而机器设备上刮取的粉末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刘招华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所获利润约人民币3100万元。2005年3月5日,刘招华在福建省福安市一出租屋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