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太康县的李某却以两万元的价格把不到一岁的亲生女儿卖掉。9月8日,民警驱车赶赴河南三门峡义马市展开营救。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女孩被成功解救(如图)。
9月6日,太康县公安局老冢镇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有人把自己的孩子卖了,希望警方前去调查。民警王永涛、郭艳伟在摸排过程中,发现该镇东村的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在派出所民警的耐心教育下,李某最终交代了其犯罪经过。据交代,因妻子精神不正常,李某独自抚养孩子有困难,加上家境贫困,便产生了把未满一岁的女儿卖出去的念头。最后在邻居范某的协助下,李某以两万元的价格把女儿卖到义马市一户人家。
当日,李某、范某被太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9月7日,老冢镇派出所民警连夜驱车赶到义马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找到了买主。一见到民警,买主就意识到自己收买儿童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遂主动把女孩交到民警手中。9月8日上午,民警成功将女孩带回太康。
9月9日,民警本着为孩子负责任的态度,把女孩的亲属叫到派出所,协商以后的抚养问题。经过协商,女孩的姥姥、姥爷答应抚养孩子。
“我很后悔,当初不该把不满周岁的女儿卖出去……”昨日下午,一说起自己卖女儿一事,太康县看守所里的李某一脸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