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唐女士:9月14日22时许,我从县城真源大道南段到城关北小附近,要乘坐夜班车去郑州。由于当晚招待朋友时喝了一些酒,途中不慎将装有现金及银行卡的手提包弄丢。
16日早晨,我行至真源大道中段时,无意间看到路西一商店门旁贴有“寻找手提包失主”的启事,我急忙拨打上面留的手机号码。5分钟后,一位40多岁的女士前来,经核实,将手提包还给了我。后经多方打听,才知道这位拾金不昧的女士叫余素娟。晚报记者 侯国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