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从25日下午开始,多家网站的显著位置转载了一条题为“新消防法规定在商场、影院内吸烟一律拘留5天”的新闻,26日,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王沁林表示,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消防法中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最高处拘留5天的处罚。而目前全国只有江苏省把商场和电影院定义为“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所以在江苏的商场影院内吸烟将一律被拘留5天,在全国范围并没有这样的说法。(中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