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俊祥
本报讯 政府下达升学指标、学生课业负担严重超出规定、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公布学生成绩……今后,全市中小学再出现这样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规办学。昨日,记者在市教育局获悉,《河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评估方案(试行)》近日出台,首次对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督导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和严重违规等4个类别。
其中,8种情况将被视为办学行为严重违规: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学生课业负担超出规定,情节严重的;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教师进行排名或奖惩的;频繁组织考试,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公示)或编排学生座位,情节严重的;违规招生情节严重的;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情节严重的;市、县政府下达升学指标的;在督导评估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
据介绍,这次新方案做得很细,将中小学办学行为细分为“教学规范”(60分)、“教师队伍”(16分)、“学校管理”(24分)三大部分。市教育局督导室有关人士表示,今后,中小学如出现“公布学生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或编排座位”将会被扣6分;“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中小学校分设重点班”将被扣6分;“给学生所留作业超过规定的”将被扣6分;“学校作息时间不符合规定”将被扣12分;“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时间,不能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将被扣3分等。
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评估结果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和严重违规4个类别。好的予以表彰奖励。不规范或严重违规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先资格、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