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周口/民生
 
 
 
2009年11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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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带种菜”考问市民城市意识
菜种到了人行道边
绿化带里的树下种的都是菜
绿化带里的大葱长得很旺盛
居民在绿化带里摘菜

  核心提示

  

  闯红灯、跨护栏、私搭乱建、破坏公共设施……当我市中心城区正集中向这些城市意识缺失的不文明行为宣战的时候,“绿化带种菜”这样比上述行为更让人难以接受、无丁点城市意识、令人匪夷所思的行为竟仍然在周口市区的景观大道——太昊路上继续着。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是种菜者太“强悍”?还是双方根本就已习以为常,并不认为此举对一个正在加快现代化进程的城市之形象有多么大的损害?记者昨日展开调查,以此再度考问市民城市意识,引起公众警醒,呼唤城市文明的回归。

  我们废地再利用

  种菜人:

  我们废地再利用

  □晚报记者  李瑞才

  

  本报讯  小白菜、兰花豆、葱、辣椒、南瓜……自五一路口一直到迎宾大道路口,在长达3公里的太昊路两侧的绿化带里,一片片“私家菜园”成了一道独特“风景线”。11月4日和5日,本报曾就绿化带开“菜园”事处进行报道,然而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太昊路上,看到的依然是满眼的蔬菜,绿油油地透着勃勃生机……

  “荒着也是荒着,种点菜看上去绿油油一片,总比满目荒草强多了,我看种菜挺好的,这也是‘废地’利用……”对于自己开荒种菜的行为,一位在五一路口卖早餐的摊主辩解起来振振有词。他说,自己就住在附近,本来就是种地的农民,看着这么宽的绿化带里长满荒草,土地严重浪费,他特别心疼,所以就自己动手开荒种菜了。“种点菜,既美化了环境,还方便自己吃,可谓一举两得。”

  在九中学校路口,记者看到一位老先生正在往地里种兰花豆,便走上前搭起了话。“大爷,你种的菜卖吗?”“不卖,这菜都是自己吃的。”看到记者一行,不远处的一位大嫂似乎感觉了到什么,任凭记者怎么喊叫,她还是头也不扭就匆匆走开了。在他们刚才忙活的地方,记者看到,绿化带内没被充分“开发”的土地上,先前种植的草皮依稀可见,只不过已经被旺长的野草掩盖得差不多了。   

  在电力小区南大门,记者碰到了一位正在兜售蔬菜的老大娘。她自称她卖的菜就来自自家开荒种植的“菜园”。“你们把菜种在绿化带里难道就没人管吗?”“咋会没人管,管委会的人也查过、清理过。但后来的绿化没跟上,绿化带里又荒了,我们就又种上菜了。反正是有人查就拔掉,没人查再种上,偷偷摸摸地种呗。”据几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附近居民说,以前这一段绿化带内杂草丛生,种植的草皮完全被野草“吃”了,但很少见人前来打理,不少居民感到这土地荒了太浪费,便纷纷选择在绿化带内“开荒”种菜。当记者问及在绿化带里种植蔬菜是否合适时,好几位居民都没有作答,并随即转移了话题。

  多数市民:

  “损城利己”太不该

  □晚报记者 王丽丽

  

  本报讯   本报连续报道的《绿化带成了“菜园子”》、《清理“菜园”有难度》见报后,引起了市民热议。11月5日,记者来到周口市区太昊路被毁绿化带附近,采访了一些市民。大多数市民表示绿化带是公共区域,改作自家菜园不道德,但也有市民认为绿化带缺乏管理,是附近居民竞相种菜的一个诱因。

  “绿化带本身就是公共区域,是供大家休闲娱乐的场所,如果每人划块绿地都去种菜,那城市成啥样了?”市民黄先生表示,他对市民在绿化带内种菜一事不能理解,他认为市民应自觉遵守文明规定。他还说,他家就住在附近,每天上下班都途经太昊路,自从有人在绿化带种上菜后,就经常看到菜地主人拿着水桶或盆往菜地里浇水,有些菜地的主人甚至还往菜地里浇粪,不仅影响市容市貌,空气中更是弥漫着一股臭味,十分不应该。

  “如果市民都这样做,城市公共绿地岂不体无完肤了?”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对记者说,绿化带是大家的公共用地,一些市民为了一己之利,为了就近吃上新鲜蔬菜,就在绿化带里种菜,把好端端的城市绿地变成菜园,这种做法显然不妥,也侵犯了大家的利益。她认为,太昊路绿化带之所以变了性质,管理部门应负有管理责任。

  “其实刚开始种菜的人没有那么多,也没有形成大面积的菜地。”这位女士说,因离市区远,买菜不方便,附近居民就在太昊路绿化带一角试探性地种了一些葱、辣椒等蔬菜,种上后没有相关部门管理,也没人过问,时间长了,看到绿化带长满荒草,种菜者便越来越多。“种菜者多是老年人,可能是退休在家没事干,看到地荒着觉得可惜,才‘一哄而上’的。”

  “只需在绿化带附近立个‘不许种菜’的警示牌或许就可以了。”她说,从现在看好象是市民的素质低,但要想制止应该不难,只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就能起到效果。

  在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要想提高城市品位,美化居民环境,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绿化带进行统一规划,加强管理,避免绿化带变成荒地。

  相关部门:

  承认自己没管好

  

  □晚报记者 孙建珍

  

  本报讯  针对周口市区太昊路绿化带种菜一事,记者昨日采访了周口市开发区公用事业局李局长,他表示,由于他们的管理人员有限,管辖面积大,而太昊路这一带地理位置又特殊(处在城乡接合部),导致他们的工作没做好,管理没到位。

  当日上午11时30分,记者来到周口市开发区公用事业局采访时,相关负责人李某不在,记者电话联系时,该负责人称,他们已经下班,建议记者下午再联系。下午2时30分,记者再次联系李某时,他建议记者直接与局长联系,并提供了联系方式。

  开发区公用事业局李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的绿化带管理属于市场化运作,他们已经通知承包的管理方,从即日起,他们首先对各路口、绿化带里的垃圾进行清理,然后再趁着冬季绿化好时节,对被毁种菜的绿化带进行清理和修补。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主要是他们没有管理好,下一步将加大管理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李局长还说,本报报道是一个警示,对他们今后的工作将会起到促进作用。

  这些“菜农”当脸红

  □付永奇

  

  昨天和前天,本报分别对部分市民破坏市区太昊路绿化带种菜的事进行报道。把公家的绿化带公然改造成自家的小菜园,这事让许多读者感到气愤。笔者认为,在市民素质日益提高的今天,这些将贪欲之心大白于天下的“菜农”应该脸红。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这句话是三国时期刘备在临终时嘱咐儿子刘禅所说的,意在教育刘禅不可轻视小事,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这句话至今对我们修身养性仍具有指导意义。在绿化带内种上辣椒、南瓜,事可谓小,但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此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甚至会跃进犯罪的泥坑。

  在法制逐渐完备的今天,人要有敬畏之心,特别要有畏法畏纪之心。只有畏法畏纪,才能时时保持自己的操守,才不敢见利忘义,才不敢贪心膨胀。不准破坏绿化带、不准将绿化带据为私有种花种菜,这些规定在交通、公路、市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上都有明确表述,违犯就要受到相应处罚。明目张胆地破坏公共设施,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等到受到处罚“退菜还绿”时再脸红就已经迟了。

  近年来,我们亲眼见证了周口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楼高了,路宽了,街道变得色彩绚丽了。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随地吐痰、乱倒垃圾、践踏草坪、乱穿马路、违章行驶等行为却时常发生,这极大地损害了我们城市的形象。我们每个人都渴望生活在良好的文明环境与社会秩序之下,同时,也都唾弃和鄙夷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这是社会向善的需要,更是人心所向。真心希望这些认为毁绿种菜是小事的“菜农”早日“退菜还绿”,以免因受到众人指责而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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