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丽丽
实习生 李冰冰
本报讯 无证无照经营者要当心了!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通知》,首次以市政府名义,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进行“联合作战”——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
按照通知要求,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城区主要商业街道、社区、学校周边地区、公众聚集场所、城乡接合部、商品交易市场,各类集贸市场性质的商城、商厦,农村乡镇的生产、加工、商贸场所及违章建筑和出租房屋;整治的重点行业为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涉及人身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行业。
这次专项整治由工商、教育等20个职能部门参加。线索提供 崔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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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包括以下7类: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而未办理的违法经营行为;已经办理注销登记及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违法经营行为;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处取缔的其他无证无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