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由于时局混乱及币制杂乱无章,清廷日益感到货币的铸造发行关乎国家主权和经济命脉,社会上及清廷内部的有识之士也纷纷呼吁“维主权、存正朔”。及于此,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3月,清廷特派王大臣整理财政,并奏请于天津设立“铸造银钱总厂”(即后来的天津造币总厂)。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3月,清廷度支部奏请铸造通用银币,但并未正式发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1月,天津造币总厂开始铸造七钱二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3种银元。
该币重27g,直径38.5mm,成色90%。银元正面的上方为“造币总厂”4字,下沿为币重“库平七钱二分”6个字,两侧为星点,中间珠圈内为汉文“光绪元宝”及满文“光绪元宝”,背面上沿为“光绪年造”,下为英文“大清帝国银币”,珠圈内为“团龙图”。该币是我国清末“银两”制货币制度下由清政府所造的最后一种银币。其铸造精美、大方,是我国近代所铸“龙图”银元中的精品。
(朱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