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航局11月12日公布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新政策从14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新政策要求,在最高征收标准范围内,具体征收时间和数额由航空公司自行定夺。13日,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已公布的征收标准都不约而同地设定为20元/人和50元/人;除国航和金鹿航空分别从昨日和今日开始征收外,多家航空公司均已从14日起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