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永团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第5项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法使用明火、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消防法》第63条,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本报讯 在荷花市场经商、购物的人们要注意了,为确保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从今日起,凡进入荷花市场的人员一律不准吸烟,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今年9月份,河南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包括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在内等违反规定的处罚办法。
荷花市场作为我市最大的批发零售综合市场,每天往来的客流量很大,而很多购物者及商家的消防意识淡漠,在易燃区吸烟、乱扯电线等现象十分常见,这给荷花市场的消防工作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将《通告》要求贯彻到位,川汇区消防大队、沙南公安分局荷花派出所、市市场发展中心荷花市场管理处先期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通告,市场广播站全天播放《通告》内容进行宣传。
在市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市场发展中心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两个多月的前期宣传,“禁烟令”从今日起进入实施阶段,届时有关部门将按照《通告》要求及有关法规,对违反者进行处罚。
据悉,川汇区消防大队已派专人进驻荷花市场,市市场发展中心荷花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将全部上岗,对市场内的吸烟者进行告诫,对不服从管理者将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