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周口/民生
 
 
 
2009年11月19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区司机夜间滥开远光灯 强光晃出隐患一大串》后续报道
市区交警昨查车辆“大眼睛”

  □晚报记者 陈永团/文 朱海龙/图

  

  本报讯 本报陆续报道了市区内司机夜间滥开远光灯的消息后,引起了很多读者的共鸣,他们纷纷呼吁有关部门要严查车辆的“大眼睛”现象。昨晚,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就此事进行了突击检查(如图)。用一位市民的话来说“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短短一个小时内,在市区3个检查点共查处100余名滥用远光灯、私改车辆大灯的司机,交警部门均对这些司机依法给予处罚。

  

  ■市民建议严查车辆“大眼睛”

  

  “早该抓了,大灯照得眼睛也睁不开,我的腿就是这样摔断的。 ”对于市区司机夜间滥开远光灯的现象,市民黄先生表示了愤怒。因为在一年前,他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车辆迎面驶来,他眼前一片模糊,为了躲避强光,他把摩托车往路边靠,谁知有个小女孩骑着自行车驶来,为了躲闪小女孩,他一下撞在路边,右腿被摔得几处骨折。

  有车的网友们也纷纷跟帖表示了夜间滥开远光灯的危害。有网友表示,“如果迎面驶来的车开着远光灯,又是氙气灯的话,眼前一片白茫茫,根本看不清路况,有路人穿过马路也不知道,十分危险!”对于这些没有车德的司机,交警部门表示“决不会袖手旁观”。

  

  ■查处现场强光晃花记者眼

  

  昨晚6时许,夜幕下周口市区的道路上灯火辉煌、车流不息,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突击查处司机滥开远光灯的行动正式开始。30多名交警分别在七一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中州路与交通路交叉口、中州路与七一路交叉口3个繁华路口设立了检查点。记者首先来到位于七一路与八一路交叉口的检查点。站在执勤点上,记者远远就看见几束强光沿八一路由北向南射来。车号为豫P99N**的黑色轿车被交警拦下时,司机依然开着远光灯,而且还是光线很强的氙气灯。司机狡辩说,他的车本身安装的就是氙气灯。执勤交警让司机先把远光灯关闭,把车停放到安全地点接受处罚。短短20分钟的时间里,在该路段就查处20多名滥开、私改远光灯的司机。

  晚6时30分,在中州路与七一路交叉口的执勤点,一辆使用远光灯且私装了氙气灯的车辆被交警拦下后,司机主动承认“不该私自改装远光灯,愿意接受处罚。”在接下来查处的几辆滥开远光灯的车辆时,司机都比较配合,有的自觉关闭远光灯并且表示愿意接受交警处罚;有的司机干脆现场就把私自改装的氙气灯拆除了。执勤交警对于这些能认识到自身错误,态度诚恳的司机给予了从轻处罚。

  在中州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司机滥开远光灯的现象也十分普遍,记者的眼睛被晃得模糊不清。一名擅自改装氙气灯的司机被查后诚恳认错,他说,他就是干汽车修理的,回去后就把大灯改回来,也会建议其他人最好不要改装远光灯了,这样做不但违反交通法,还是诱发车祸发生的重要原因。

  

  ■司机滥开远光灯罚款还扣分

  

  在昨晚的突击检查中,记者观察到,滥开远光灯的车辆多以出租车为主,而私自改装氙气灯的多以私家车、单位用车为主。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凡是违反上述法规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有关规定,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50元罚款,记1分;发生事故罚款200元,记1分。

  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陈永红告诉记者,汽车远光灯在瞬间射入人的眼球时,因为是强光,所以人们一般会立刻看不清任何东西,直到几秒钟甚至十几秒钟后才会逐渐恢复。而从强光下再恢复到黑暗,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时间越久才能看得越清。正是这些短暂的眼球适应过程,会导致人们发生视觉错觉,从而引发事故的发生。为此,下一步他们将在市区内不定期开展严查机动车滥开远光灯现象。      

  交警提示,当面对远光灯照射时,司机可以把目光转移,避开强光的刺激,握紧手中的方向盘,保持车子稳定,适当放慢车速,过后眨几下眼睛消除强光刺激,最重要的是不要惊慌。同时,交警也提醒司机一定要依法使用远光灯,特别是遇到老年人、小学生时,一定要减速、规避,改成近光灯,从而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线索提供  许素云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时政要闻
   第03版:时评/综合
   第04版:周口/社会
   第05版:周口/民生
   第06版:周口/便民
   第07版:今日关注
   第08版:国内新闻
   第09版:国际看点
   第10版:体育新闻
   第11版:文娱新闻
   第12版:读书
   第13版:好吃好喝
   第14版:医疗保健
   第15版:地产/家居
   第16版:广告
市区交警昨查车辆“大眼睛”
全国共报告1万余例
全国已销售2700多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