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赵本山状告某网站擅自使用其动画形象的案件于日前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在庭上表示庭前已达成和解,因涉及保密事项,不想公布调解方案,对此法庭将给予15天的时间,是否再次开庭要等待双方当事人的和解结果。
因小品形象被改为动画并被用在广告宣传上,赵本山认为此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星潮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赵本山诉称,被告通过全国多家卫星电视台发布斗地主、麻将等手机游戏下载的广告,宣传其手机游戏产品,在该广告中,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将原告在小品中的表演形象篡改为动画形象,并配之以与原告相类似的方言口音对手机游戏下载和使用方法进行介绍说明。此系采用动画的形式使用原告肖像的行为。
原告认为该款手机游戏广告中存在不实宣传,众多消费者纷纷在网络中谴责原告,损害了原告良好的公众形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人民币205万元。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