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永团
■事例一:新房未住,骚扰一堆
市民杨先生东挪西借总算买了一套新房。然而钥匙刚到手却频繁接到装修公司的电话,有的甚至说已经把新房子的装修效果图设计好了。另外,杨先生的手机也经常收到一些装修材料店的促销信息,“突如其来”的短信让杨先生气愤不已。
■事例二:车险推销,没完没了
市民陈先生去年年底购买了私家车,眼看车辆的保单就快到期了,“麻烦”也接踵而来。最近,他几乎每周都会接到几个推销车辆保险的电话。电话那端的业务员简单介绍身份后,就开始滔滔不绝地介绍他们公司的参保优惠政策,让陈先生很心烦。
个人电话号码、地址、身份证号码等这些个人信息正成为流通“商品”,伴随而来的是无休无止的广告短信和电话推销。目前,社会上已出现专业倒卖各种个人信息的“信息贩子”。这些“信息贩子”声称能从物业、银行、电信、统计部门甚至商场会员服务中心的 “熟人”手中,批量购得个人信息。
据了解,在个人信息方面,除《身份证法》要求公安机关对知悉的个人信息应当保密,一旦泄露造成危害、后果将承担责任外,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规,个人隐私也未在法律条文中明确界定。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系陈寒冰副主任认为,受骚扰者虽然比较气愤,但真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还不好办。“对泄露信息一方,侵犯了个人隐私是可以肯定的,但他是谁?连对方的身份信息都不明了,怎么起诉他?对打电话、发短信骚扰的一方,他干扰了人家的正常生活也是可以肯定的。然而,除非是天天打、一天打很多次,偶尔打一次骚扰电话,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上够不上特别恶劣,处理起来也比较困难,最多只能“告诫”。真要起诉,费时费力不说,调查、取证也太难。”
那么,如何防止个人信息外流呢?本报在此提醒,市民要有警惕心理,对一些商家的问卷调查不要轻易填写,不要随便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告诉陌生人,如果一定要填写个人资料时,也尽量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和单位地址写的过于详细,特别是涉及到车、房、银行卡等重要物件时,一定不要随意把自己的相关资料留给对方。
信息快捷时代给市民带来诸多方便的同时,太多的“骚扰”也接踵而来:房子刚买到手就有名目繁多的装修公司、家具店打电话推销产品;刚买一辆车,一些保险公司业务员就不厌其烦地打电话推销险种;无论在家中还是单位,都会收到很多莫名其妙写着自己名字的广告信件……在遭遇这些“骚扰”的同时,许多市民很纳闷,自己的个人信息怎么会泄露呢?对此,专家表示,法律的空白是个人信息频频被出卖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