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一 刘敏 漫画/文
“广州的反恐演习怎么总是假设‘工人讨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我们看了有点不舒服。”人大代表、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小钢向公安局副局长祁晓林表示,前段时间广州公安局联合多部门组织反恐演习,反恐演习所用的假设多次都是以“工人为了讨欠薪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刘小钢说,“作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觉得公安部门这么做不太好。”(12月9日《信息时报》)
薪水及时发,工人不必去讨;讨若可得,事件不会变成群体性的,所以要保护劳动者权利,惩罚欠薪企业。这一点想必政府部门都在做。现在它又成为多部门联合反恐演习的假想敌,这是不是说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不可否认,有些讨薪群体性事件并非和平理性。然而,社会治安问题、一般违法犯罪事件以及权益诉求行动与恐怖主义事件有根本不同。这就是为什么不同的事件,有的要用催泪弹,有的则要坐下来谈判。
工会人士说“不舒服”、“不太好”,我觉得说轻了,给足了对方面子。把什么人、什么事情作为国家机器的假想敌,这是你想选择什么样的治理状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