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永剑 牛思光
本报讯 昨日,市民报料,周口汇鑫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市区建设路段“景秀北城”小区二期工程“幸福里”项目违反相关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开始接受预订。据该楼盘销售部人员透露,目前他们已卖预订房号卡300张,每张卡2000元。
汇鑫置业违规销售预售卡300张
根据在“幸福里”买卡的市民提供的信息,记者连续几天暗访,发现该楼盘项目不断地向前来咨询的市民发放排号卡,每张卡为2000元,作为项目开盘后挑选房的顺序码。昨日,该楼盘停止售卡。销售人员说,二期工程一共不到400套房,目前已经排号排到300,再加上开盘在即,公司领导不让售卡,市民想买卡,只能从已经买过的市民手中买。如果买到卡没有买到房子,排号钱可以退。
记者询问售楼人员,该项目的证件是否齐全,她们说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是开盘后不久预售许可证就能办下来,记者追问多久能办下来,她们说不知道。
周口汇鑫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认“幸福里”项目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对卖卡也没异议,只是说公司规定的卡每张为1000元。
国家重拳规范房地产市场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本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重点要求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
本报记者近日将对我市楼盘进行采访,弄清有没有违规操作行为,给市民提供一个放心的购房环境。
“五证”不全不具备交易资格
记者了解到,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
《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有任何预售行为,不得向预购人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
无预售证卖房最高罚款10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建设系统的行政处罚进行了细化。 《标准》规定,如果开发商只是向买房人收取预付款或定金、排号费等其他形式的预付款,能够在限期内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开发商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被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