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永团
本报讯 昨天下午,周口市区交通路上一家洗浴中心发生盗窃案件,顾客张先生丢失手机、现金等财物总价值近万元。据悉,近段时间,市区大小浴池内发生多起顾客财物被盗案件。警方提醒市民,去公共浴池洗浴时,除必备的洗浴用品外,尽量不要带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
当天14时许,周口市民张先生和朋友来到位于交通路的这家洗浴中心,洗澡完毕准备穿衣时却发现他存放衣物的柜子被人撬开,钱包和手机不翼而飞,钱包内装有1000多元现金及几张卡。张先生很快打电话报警。警方在调查中了解到,嫌疑人是在找借口将服务生支开后,实施犯罪行为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期市区发生多起类似案件,犯罪嫌疑人大多是撬锁盗取顾客衣物。顾客在进行索赔时,浴池方总是以贴有“贵重物品寄存”告示为由,拒绝赔偿。
对此,周口师范学院政法系副主任陈寒冰说,张先生将随身穿戴的衣物存放在浴池提供的放置物品的衣柜内,实际上已经和浴池方建立保管合同关系,同时,浴池作为向社会提供洗浴服务的经营场所与张先生之间也形成了消费服务法律关系。因此,浴池方有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要求的义务。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张先生丢失的东西价格,但有明显的偷盗痕迹,浴池方就应当给予张先生适当赔偿。
警方在此提醒,市民去公共浴池洗浴时,除必备的洗浴用品外,尽量不要带手机等贵重物品。同时,警方也表示,浴池方面也要尽量在入口处安装监控设备,一旦发生被盗事件,便于警方取证,同时浴池工作人员也应及时对衣柜硬件设施进行加固、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