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6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二期)国债,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71.2亿元,期限7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22%。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2009年12月17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2月21日发行结束,12月23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2月1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6年12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