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本报1月13日以《郸城部分新农合证成残品》为题,报道了郸城县南丰镇卫生院擅自撕去参合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首页一事后, 1月14日,郸城县卫生局召开专题党组会,决定对南丰镇卫生院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要求该院收回所有“残证”,7日内全部免费更换。
1月13日,本报报道刊发后,该县卫生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局纪检人员和县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南丰镇调查走访,证实了“残证”的出现确与南丰镇卫生院有关。
1月14日,该局根据调查结果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南丰镇卫生院的院长、主管新农合工作的副院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两名南丰镇新农合监管人员行政警告和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同时,由南丰镇卫生院负责,回收5000多本已发放的及近万本未发放的“残证”,7日内全部免费换成完整的新证,发放到参合农民手中。据悉,这次换证所需费用将由南丰镇卫生院自行承担。另外,还责成县新农合办公室督促全县卫生院引以为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