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扩大公民对立法有序参与,积极推进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的常态化、制度化。
今年计划安排的立法项目主要有:继续审议并通过《安全生产条例》《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农村公路条例》等法规;制定、修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消防条例》《防震减灾条例》等。此外,将《对节约资源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项目进行调研,为立法做准备。
报告称,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把提升立法水平放在突出位置,扩大公民对立法有序参与,积极推进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的常态化、制度化,提高法规起草和审议质量,探索建立以人大为主导,政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联合起草法规机制,完善立法论证、听证等工作程序,同时,注重发挥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咨询作用,有重点地开展立法质量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