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开庭不久,李庄当庭承认作伪证并宣布撤回上诉理由更令众人关注。
开庭后,李庄在法庭上陈述上诉理由时说:“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撤回上诉理由,我先前的上诉理由作废。”
李庄辩护律师陈友西郑重向李庄提出,希望其郑重表态,问他是否知道撤回上诉理由的后果。李庄表示明白后果,并当庭承认了作伪证。
2日10时44分,审判长在传唤证人龚刚模上庭时,被告人李庄向审判长申请需要上洗手间,审判长当即表示休庭10分钟。法庭休庭10分钟后继续审理。龚刚模等证人陆续出庭作证。
在法庭提问阶段,检方问李庄,其为何撤回上诉理由和为什么作伪证。李庄回答说:“作伪证是为欺骗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也是为龚刚模开脱罪责。”
(重晚)
庭审
直击
文强涉黑案昨开审
庭审预计持续5天
据新华社电 2日9时30分,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文强妻子周晓亚,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因涉嫌犯罪,站上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文强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等四宗罪。本次庭审预计持续5天。
文强被控受贿1546万
作为此次重庆“打黑风暴”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文强除被控受贿1546万余元外,在庭上还爆出其有千万巨额财产不明来源。检方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重庆兴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吉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红梅等19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46.4928万元。
法院依法保障被告人诉权
本报综合消息 据悉,李庄案二审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均依法进行,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2010年1月8日,李庄案一审公开宣判后,李庄及其辩护人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为由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1月19日,重庆市一中法院立案受理了李庄上诉案。重庆市一中法院即指派合议庭成员前往重庆市第二看守所提讯了李庄;同日,其辩护律师高子程会见了李庄。1月26日,高子程律师与该案合议庭成员交换了意见。
重庆一中法院对李庄的辩护律师提供了足够的便利,充分保障其作为辩护律师的权利。该院不仅安排专人协助高子程对案卷材料进行查阅和复制,且根据辩方申请对认为可能影响二审判决的全部证据材料提供给了高子程,从程序上充分保障了辩方的各项诉讼权利。(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