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3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文强涉黑案。被告陈述和法庭调查阶段一直持续到2日晚9时40分左右结束,从3日起,庭审进入质证阶段,整个质证过程预计将持续3天。
辩称送钱无关利益
在被告人陈述及法庭调查阶段,文强对检察机关所诉受贿金额和次数多次提出异议。
文强承认,多次接受过别人送的财物,但他坚称没有利益交换。从1996年至2009年,单独或与妻子收钱上百笔,文强辩称,其中多数情况是朋友和下属给自己拜年或庆祝生日。他认为,这些人送钱时,没有提出任何要求,因此不存在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
对于起诉书中涉及的多笔高额美元和港元,文强都解释为“每次出国前,都有朋友送一些外币,不是为了求我办事”。
收钱主要由妻经手
文强在陈述中强调,收钱多为妻子周晓亚所为,他对大部分金额都不知晓。就算有时妻子转告,也只是“笼统地告诉我,并不清楚具体数额”。
但周晓亚接受法庭讯问时,所供述事实却与丈夫大相径庭。她对起诉书中提及的各笔受贿金额,都供认不讳。此外,周晓亚还承认,自己收钱后一般都会告诉丈夫,并非如文强所言“不知情”。当公诉人问周晓亚,身为企业退休职工,为何有人送这么多钱?她坦言:“因为我是文强老婆。”
“进贡”来源不忘记账
辩护人询问周晓亚,其88笔、共计800余万元的收钱记录,跨度10年,为何记得如此清晰?
周晓亚供述,家中经济由她掌管,与文强共同收受的钱财,一般都记录在一本小账本上,而她自己单独收受的钱财,则没有记录。
在回答公诉人询问时,周晓亚还提到,仙女山上的别墅由自己筹建,花费160万元。此前,文强位于武隆仙女山的别墅曾被曝光。
下属称送礼非情愿
文强手下“三大金刚”——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经侦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陈涛出庭受审,被指控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等多项罪名。
接受法庭讯问时,黄代强承认,曾替文强隐藏311万元犯罪所得现金。赵利明称,年年给文强拜寿,是情不得已。他说,文强为人霸气,自己曾因没拜寿而被“边缘化”,难以开展工作。因此,此后每年文强生日,他都会送上厚礼。据检方指控,文强和周晓亚先后11次收受赵利明所送共27万元及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364.12万元。
文强和妻子周晓亚(左)昨天继续受审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