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太康县符草楼镇李采村村民马某酒后手持利斧将村中两根电线杆砸坏,对供电线路造成安全隐患,2月24日,太康县公安机关责令马某赔偿电力材料成本费 500元。
2月11日,太康县符草楼镇供电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该镇李采村变压器旁50米处破坏电力设施。该供电所立即派人驱车前往,到达现场后发现,该村两根电线杆被人为破坏。
供电所工作人员了解得知,当日上午,该村村民马某喝酒后,手持利斧,将该村的两根电线杆砸坏。该供电所立即向派出所报案,经公安人员调查取证后,确定是马某所为。为不影响该村春节正常用电,符草楼镇供电所迅速进行抢修,及时修复了两根被损坏的电线杆。
2月24日,鉴于马某认错态度诚恳,主动要求承担经济损失,该县公安机关让马某写出书面保证后,责令其赔偿电力材料成本费 500元。
线索提供 许栋玉